峡江县工业园区公共设施草皮采购招标(中鼎誉润政采字[2018] 峡02号)询价公告 峡江县工业园区公共设施草皮采购询价招标,望有意者参加。 一、投标人条件: 要有基本的草皮种植常识,并在人员施工方面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招标标的及要求: 询价函: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投 标 人: 联系电话: 1、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含货物、运费、种植费、一年养护费及税收等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2、请将报价单打印,并与相关资质证件密封在一起,于北京时间2018年1月19日10:30之前递交至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函件或非电脑打印报价者无效。 3、供应商的资质条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①符合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②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4、在投标人投报货物优于或等于规格型号及配置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中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为无效报价。预算价60万元,开标前定最高限价,若所有报价均超过限价,则此次招标废标。 三. 报名要求及时间 1、申请人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17时截止,以投标保证金到帐为准(不须现场报名)。 2、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12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应注明中鼎誉润政采字[2018] 峡02号字样,投标人应及时交纳该款(壹万贰仟元整),并确保在2018年1月18日17:00前入交易中心帐户(开户行:江西银行吉安峡江支行,户名: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796900081000068)。对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多退少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由投标人承担电汇手续费) 3、本次招标标书工本费叁佰元整(售后不退),招标标书工本费应于2018年1月19日上午在开标现场缴交,未缴纳招标标书工本费的其投标无效。 4、投送询价函截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10:30。 5、投送地点: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开标时间:2018年1月19日10:30 四、有关说明 1、投标人进入投标现场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招标代理处签到。 2、已报名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我中心,否则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 3、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逾期不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另定中标者,并保留追究因原中标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4、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陆仟元整(6000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峡江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15907063586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 话:0796-3670699 峡江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