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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打造秀美幸福乡村 访谈时间:2017年07月21日
访谈嘉宾:峡江县城乡建设局领导
访谈摘要:
7月21日上午9:30—10:00,峡江县城乡建设局领导将做客365bet提款维护网在线访谈直播室,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打造秀美幸福乡村”访谈主题及大家关心的问题与广大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欢迎您届时登录“365bet提款维护网站”参与访谈互动。您也可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通过“在线访谈”留言窗口提前向我们提交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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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璐:非常感谢您为我们解答这些问题,好的,今天由于时间的关系,节目到这儿告一段落,感谢广大网民朋友们的热心参与和支持,对于大家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峡江县政府网站以及峡江县广播电视台的官方网站查看访谈的视频,对于线上还有一些网友提出的问题呢,我们也将会在线下一一解答。感谢网友的参与,谢谢现场的各位嘉宾,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李平:(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宋璐:好的这里又有一名叫水晶的网友向我们发来问题,她问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具备哪些条件?

李平:1、应当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2、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宋璐:嗯嗯??希望广大网民朋友一定要记住家里装修的时候千万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我还想咨询一下像施工单位是否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李平:1、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2、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宋璐:那比如像我们家里都会有装修经历,可是当房屋建筑工程装修时涉及主体结构怎么处理?

李平: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线管、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宋璐:有网友小海绵向我们发来问题,她问一般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是多少?

李清江:公示内容包括建房四址、占地面积、审批层数、高度、间距、建筑面积、外立面效果等。

宋璐:哦,是这样啊,那村民建房是需公示内容的,内容又是哪些呢?

李清江:农村村民建房均向所在乡镇村建站、国土所申请。目前,水边镇由村建站、国土所初审,水边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审批须在7个工作日办结。

宋璐:那么李主任我县农村的村民如果要建房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

李清江:对一般乡镇农村村民建房履约保证金标准为5000-10000元,“城中村”农村农民建房保证金为10000元。《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两年内须动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村民建房与国道间距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

宋璐:好的感谢您为我们解答,网民文子给我们发来问题,她问道我县农村村民建房履约保证金的标准是多少?还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使用期为多少年?农村村民建房与相关等级公路的间距又是多少呢?

李清江: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首先坚持先规划后审批,先审批后建设,没有编制规划的,不得审批,没有依法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不得建设。在“城中村”建房,房屋建筑风格应与城里风格保持协调,农民建房需具有建筑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建筑结构、施工图和效果图,拟建房屋的建筑效果图须按程序报县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小组审批。

宋璐:好的,感谢您的解答。请问我县农村村民建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我县“城中村”村民建房审批要求是什么?

刘新华: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可以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宋璐:嗯,这样听来,处罚还是非常严厉的,那么刘副局长我想咨询一下对私自将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现象有哪些处罚呢?

刘新华: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为处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3、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4、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除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行为的,严格按照登记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决定---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行政违法行为。

宋璐:在这里我想问一下刘副局长,如果有市民违章破挖、占用道路、破坏损坏市政设施那么这种行为是会有些什么处罚呢?

刘新华:主要负责城区主要城市道路及其设施、城市桥涵及其设施、城市排水及其设施、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城市建设公用设施等。办理许可证需要以下条件1)提交书面申请函,应包括申请挖掘的理由、挖掘的期限和面积;2)新建、扩建、改建管线及其他设施的,应提供规划部门的批复文件;3)施工组织方案,应包括文明施工的措施、分段施工的方案;4)涉及市政绿化的挖掘,需在开挖前完成绿化移植。

宋璐:关于市政方面,网友小苹果向我们发来问题,他问我们县里面市政管理部门权责范围是什么?如果想办理市政的道路挖掘许可证该怎么办理?

宋璐:对于完全无能力自建房屋的特别困难的补助对象,可采取多种方式予以解决,一是由乡镇政府托集体组织实施“交钥匙”工程,提供特困户居住,解决其安居问题。“交钥匙”房屋在空间结构上要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如卧室、厨房、卫生间需分别独立设置,做到墙面、地面平整,水电设施到位,可直接入住。二是由农户分散安置。包括农户自建或代建的方式解决,代建房屋条件要满足基本居住需要。2017年,中央补助资金只针对特别困难的四类人员,即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户,一般贫困户暂不纳入危改对象。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身份重复的,原则上按照补助标准高的一项来执行,由高到低具体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国家重点优抚对象、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5)企业高管、公司股东、法人代表、国家公职人员及购买小车等人员。

宋璐:这里有一位叫粉红网友问道县建设局针对特别困难的补助对象,有什么办法解决安全住房问题?并且农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有很多种身份类型,那应按哪一种类型补助?还有哪些农户不符合补助对象?

刘新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主要有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组成。其中中央财政每户1.4万元,省级配套0.4万元,县级配套0.1万元合计户均补助1.9万元。未纳入中央补助范畴的一般贫困户,按照户均5000元标准安排资金支持,且一般贫困户原则上不划分档次,以修缮加固为主。具体补助标准待省厅下达任务指标后再确定。

宋璐:那我们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来源有哪些,具体标准是多少?可以为我们详细说一下吗?

刘新华:2017年起,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资金仅限于补助特别困难的四类贫困人员,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分散供养五保户,一般贫困户不再安排补助。

宋璐:恩,好的,感谢您为我们解答,这边有一位叫乌家桥网友听到您前面说的农村危旧房申请条件那么在他想问一下今年哪些农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对象呢?

杜小兵: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应提供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夫妻双方)、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残疾人证件等,以上材料需复印验核后留存建档备查。其中贫困户和无房户还必须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情况登记表》或《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无房户情况登记表》。申报程序为:补助对象要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核”的程序来确定。补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必须在村务公示栏公示,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宋璐:好的,感谢杜局长您为我们的回答,那么节目进行到这里,就已经网友迫不及待向我们来提问,网友雨花石问到他家里是在农村的,如果想要把家里的危房改造一下的话,他要怎么申请,申请需提供哪些材料,申报程序又有哪些呢?

杜小兵:县城乡建设局主管全县城乡规划建设。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以规划为先导,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县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获评“中国十佳宜居县”称号。目前,全县城镇化率为43.7,县城建成区面积为6.8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绿化率为35.38。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拓宽了城市框架。重视发挥城市规划的导向作用,完成了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照“北进、南拓、中优”的原则,形成“一心三轴四区”的城市规划布局。城北,第二实验小学、江西银行峡江支行已投入使用;城南,围绕锦绣湖湿地公园,完成了文体中心、购物中心、幼儿园建设;园区,赣中建材市场完成改造。二是优化了居住环境。城区“四纵九横”循环路网基本成形,道路总面积达162.67万平方米,实现城市道路贯通。完成了城区主街道“白改黑”、人行道生态铺装。县城备用水源、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启动了城市文化广场、百花公园改造提升建设,完成玉峡大道、玉笥路街景提升改造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三是提升了城市品味。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引进了一批档次较好、品味较高的项目,兴建了玉峡国际城市综合体、玉府佳园、玉宏一号、紫金城等一批中高档住宅小区,提升了城市建筑的档次和品味。投入1.18亿元,将锦绣湖湿地公园打造成集科普、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绿色生态公园。着力推进“一街一景”、“一路一树”工程,打造了玉笥路樱花一条街、玉华路桂花一条街、玉仙路茶花一条街、群玉路香樟一条街、百花路香泡一条街、大秀路梧桐一条街、锦绣路红叶石楠一条街。

宋璐:欢迎几位的到来。也欢迎广大网民朋友就县建设局的相关工作以及对他们工作的意见建议来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都知道近年来,峡江县围绕“雅而精、绿而美”的定位,打造“城在林中、水在城中、人在景中”的山水生态宜居县城。通过改造湿地、引水入城,先后打造和提升了锦绣湖湿地公园、百花公园等,加大城区周边山头、道路两边、沿河两岸、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单位庭院的绿化。当然也给建设局带来了繁重的任务,不知道杜局长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宋璐:一同受邀来到访谈现场的嘉宾还有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新华福民乡副乡长、县城乡建设局局长助理李清江峡江县城乡建设局局长助理李平

杜小兵:各位网友,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各位网民朋友进行互动交流。也诚恳地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宋璐: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这里是峡江县政府网主办的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宋璐。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峡江县建设局的嘉宾,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打造秀美幸福乡村”访谈主题及大家关心的问题与网民朋友们在线交流!那么首先让我们先来认识一下几位嘉宾峡江县城乡建设局局长杜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