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干〔2017〕32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研究决定:
蒋六志同志任峡江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刘彪明同志任中共峡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副书记(挂职);
免去裴雷同志的峡江县公安局政委职务。
中共峡江县委
2017年11月21日